国务院原副秘书长:建议加收地下管网建设基金 专项用于管网建设的资本金
发布时间:2022/9/26 11:41:00   信息来源:   浏览量:2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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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电力、供水、污水排放和处理、供热、供气、电信价格之外加收地下管网建设基金,专项用于地下管网建设的资本金,分年逐步到位,并以此为质押向社会融资,以扩大投资效应。”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、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毕井泉9月24日在以“寻找不确定性下的确定性”为主题的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表示。

但毕井泉也提醒,加收管网建设基金,涉及千家万户,政策性很强,应当精心测算,充分论证,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,对特殊困难的人群实行减免收费等措施,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不受影响。

毕井泉称,地下管网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但我国地下管网建设仍严重滞后于城市的发展,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极不适应。2020年全国687个城市公共供水漏损率达13.4%,个别城市高达40~50%。一些燃气管道年久失修,隐患很多。

毕井泉对相关原因进行分析指出表示,主观上,管网建设属于地下工程,看不见摸不着,人们更愿意在地面上花功夫,而不愿意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地下、眼前见不到效益的工程上。

客观上,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。按照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有关规定,污水处理费只能用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,不能用于污水管网建设。城市建设附加费数额很小,征收的养路费用到城市外的公路建设。依托土地出让金收入建设管网难以持续,还贷和运营资金没有保障。

在毕井泉看来,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建设,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,可解决水体污染问题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拉动经济增长。“加快地下管廊建设,可以拉动钢材、水泥的需求,增加就业岗位,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、房地产市场低迷的背景下,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。”毕井泉称。

毕井泉认为,大规模开展地下管网建设,关键是要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问题。他建议:

一是在电力、供水、污水排放和处理、供热、供气、电信价格之外加收地下管网建设基金,专项用于地下管网建设的资本金,分年逐步到位,并以此为质押向社会融资,以扩大投资效应。在地下管网建设初具规模时,把加收的建设基金改为相关企业租用综合管廊的租金,用于归还债务利息以及补偿管网的建设运营支出。

二是加快地下管网立法,明确生产者、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责任,规范各市场主体的关系,为地下管网建设运营提供法律保障。

三是改革城市地下管网管理体制,以市、县为单位,由各地下管网企业共同组建独立的管网公司,实行管网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改造、统一运营。

四是制定管网建设规划,新建设的城区必须统筹考虑地上地下空间利用,对干线和主要支线采取直埋方式建设综合管廊;老城区分期分批改造老旧管网,因地制宜解决好供排水、污水收集、安全运行、管线统一布局等问题。

今年来,地下管网建设频繁被高层会议提及。4月26日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,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铁路网,发展市域(郊)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,推动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,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,加强城市防洪排涝、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。

6月15日召开的国常会表示,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“里子”工程,投资潜力大、带动能力强,是一举多得的代表性项目。要结合已部署的城市老旧管网改造,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。科学规划,加大政策支持,健全收费回报机制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。引导金融机构发放长期贷款,对项目主体发行信用债给予市场化增信支持。

来源:管道商务网资讯